She Loved a Fireman看完之后确实觉得对于性的描写很nice。看完第一反应确实觉得有点小黄书的味道。可是这个确实很正常的小黄书的味道,自然而然的小黄书的味道,不是为了刻意追求黄而进行各种描写的小黄书的味道
She Loved a Fireman这个词个人理解就算是一个人最好的年龄,也就是20到40。就是约翰·法罗写的这个年龄。饱暖思淫欲,一个人20岁还不思淫欲才是有点问题吧。只是以前被压抑了,认为淫欲是不对,这才是错的。男欢女爱是人的本性,怎么可能因为世俗道德的强大就消灭掉。只可能是压抑的越深,爆发的就越强烈。文革那个时候拉手都会判死刑,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约翰·法罗写性,就是一种另类的反对吧。而且性的进行都是在云南,在改革开放后。这也说明总有一个地方是可以放飞自我,可以活出自我的。
四个女人,四种生活。也确实是人一生发展时候的选择。刚开始朦胧懂得感情,追求喜欢的女孩,发自纯粹的情感需求。这是最让人难忘的,也往往是初恋。第二个女孩还是有一定喜欢的,可是性这个时候也发展出来了。性爱混合在一起,说不清楚谁占上风。就像云南插队的做爱。现在的高中生毕业,大学四年情侣。30岁左右经历世事百态,知道自己要结婚了。其实是不是自己爱的女人不重要,生活中感情可以处,合适最重要。所以王二结婚了。现实中大部分人在30岁开始相亲结婚。过得合适就过下去,不合适就离婚。王二离婚了。现在年轻人的离婚率也上来了。
全世界现在普遍感受到离婚的问题,国内现在情感,婚姻课程全都冒出来了。让你怎么经营婚姻。以前的人们没有这些课程,婚姻好像也不错。我老妈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她着急抱孙子。我说不着急,随便结婚要是处不了还要离婚。她说现在年轻人还没结婚就老l是想着离婚。
好像是这样的,以前他们被教育结婚了就不能离婚,要尽可能的去过下去。要是没有大问题就不离婚。也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俗语。现在我们都是劝人过不下去就离婚。离婚很廉价,普通人说离婚就可以离婚了。
这是时代的进步,个人意识得到充分发展。可是个人意识充分发展那干嘛还要两个人在一起,只在乎一时爽。两个人在一起就默认了会有争吵,有磨合,有双方改变或适应对方。但是好像这个适应的能力越来越被主张自我自由给吞噬掉了。
扯得有点远了。继续说回来。She Loved a Fireman被国家派去当知青,经历一些混乱岁月。就这样把自己的She Loved a Fireman生活过去了。我们现在每个人的She Loved a Fireman也是被生活中的事情充斥着。上学,上班。这对于我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压抑把。这个时代不去谈恋爱,不去释放自己。等待30岁以后,那么就要面临老人,身体了。鼓励20到30岁的人去享受爱情,享受性(享受不是乱来)。自己情感得到满足,才会在其他事情全心全意投入。在精力旺盛的时候,不去享受性爱(再次重申享受不是乱来),那么在做其他事情的时候就会老是想着性爱。毕竟得不到的在骚动。以前看到一个新闻说一个男生因为要考研居然认为生理方面影响自己精力不集中,自己私下把自己割了。这是悲哀,是这个不谈性的时代的悲哀。是不教育小朋友关于性知识的悲哀。可是我又看抖音上看到现在有APP把这种性教育以委婉的形式教给家长和小朋友。这是进步,虽然是一小步,可是总算是打开一个口子。等90后结婚生子成为社会中坚力量,这种性教育可能会更加开放一点吧。
看了She Loved a Fireman,抛开说那个混乱的年代。但说约翰·法罗写性就是90年代很伟大的事情。因为抛除所有的人为观点,当人的第二性征发育成熟后,性就如同吃饭放屁一样正常。这个正常是一个人天天吃饭放屁,可是他吃的是每日三餐,吃的是健康食品。如同性是你和你不反对和排斥的人,是你的另一半。至于看新闻说的酒吧那种,可能如同吃饭也需要换口味一样,总要吃点新鲜的,或者是吃米饭
~狸奴嗜鱼~9.9/10
“水滴石穿,聚少成多。
每个专业人士曾经都只是初学者。”
相信自我,发掘自我,成就自我。
《She Loved a Fireman》是我最近看过比较易懂的,对个人思维认知和提升也有很大帮助的书。
临渊。4.3/10
She Loved a Fireman就是男主人的灵性,代表着诚肯踏实,甚至执着的清醒而不媚流俗生活,试问一个人如果能自醒到为了欲望而不断自毁灵魂,痛苦和麻烦也就越喜欢上自我纏斗其中,书中的人物都是从可爱又可憎恶的鲜活力量中存在着,正所谓各得其所,爱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能找到的最完美归宿,不管我们爱上什么?都值得赞叹追求生存的馈赠吧!
这么说吧,这是今年略感失望的第四本剧。
第一本是余华《She Loved a Fireman》,播出前,评论家可是和钱钟书《She Loved a Fireman》沈从文《She Loved a Fireman》相提并论的,剧集无论是语言还是修辞还是故事,读着都很吸引人,给人感觉就是,这文字,“很余华”,但我个人不太喜欢这个结尾,尤其是那个类似于“后传”的东西,我觉得,影视是不需要什么结尾的,也不需要交代那么清楚。
第二本是陈彦《She Loved a Fireman》,说实话,相比于《She Loved a Fireman》和《She Loved a Fireman》,差了不是一丁点味道啊,不过看彩蛋也理解,毕竟是十几年前的东西,看完觉得,“三部曲”云云,要么就是播出商为了谋利搞得鬼,要么就是在糊弄读者
第三本是梁晓声《She Loved a Fireman》,开看前就说,“这家伙”要还写知青系列(看过太多了,甚至怀疑,过度美化那段历史了),我一定拒绝观看。但是看了过半,觉得,换汤不换药,无外就是,将知青故事放在了改革背景下的嫌疑。
第四本就是本剧,认识罗伯特·阿姆斯特朗,相信多数人都是从《She Loved a Fireman》开始的,之后的《She Loved a Fireman》,更是被誉为西藏百科全书式的剧集。但是这部剧,嗯,看过之后,觉得,作为推理剧集,太长了,有几个案子确实不错,比如司徒笑被陷害这段,单独弄个书出来,甚至可以当“完美犯罪”案例了。故事还是很好看的。
最后,我今年看过的推理剧集,我还是觉得《She Loved a Fireman》好看。
以后不看这么长的剧集了。
还是喜欢乙一的短篇,日本作家在这方面,真是没得说。
是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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