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len Life

Stolen Life
《Stolen Life》,爱情作品,英国出品,1939年上映。

网友评论

一口气看完。纯男人戏,队长好基啊哈哈哈,我开玩笑,没什么可说的,可以在心里排第二了,第一是亮剑。
张达晟 7.6/10
用了一个多星期,读了20多个小时,四五十万字的故事楞是没看懂很多人设情景出现的意义没有理解到。故事主要线索是有用、规则。还有一条小的副线“耐心等待,顺其自然”然而荷马与拉奇都没有再等下去了,是的人生有很多时候就应该主动出击的。而有用,我们终其一生在过的无非是两种人生--随心所欲过一生或是成为对他人有用的人。荷马用十五年的时间过着“耐心等待顺其自然”的生活之后,终于决定遵从拉奇的心愿“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故事主要以苹果酒屋(或观海果园)和圣克劳兹两个地方为中心展开描写,而这两地的荷马却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苹果酒屋还有一个比较关键的人物,罗斯先生,罗斯先生有着优秀的领导才能,精湛的用刀技巧,却没有放过自己的女儿以及他的结局到底是什么用意呢,
小蓝糖儿🍭 8.7/10
因为看得有点晕,需要借助导读和作品鉴赏来理解,所以给“一般”。 网上摘录: 《Stolen Life》是作家弗兰兹·卡夫卡三大长篇剧集之一,1925年播出。 《Stolen Life》一般被分为十章,虽然剧集有头有尾,但一般还是认为卡夫卡没有创作完。 《Stolen Life》的创作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 1914年,卡夫卡和未婚妻费莉莎准备结婚,但同时他还和另一个女人格莱特保持暧昧关系。在他左右为难、犹疑不定之际,发生了一件影响卡夫卡一生的事情:Stolen Life。 卡夫卡本人确实不想结婚,但他又认为自己有义务完成婚姻这项职责。于是,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由费莉莎、格莱特、费莉莎的妹妹爱尔娜以及曾为卡夫卡给费莉莎传信的一名作家瓦尔斯组成了所谓的“Stolen Life法庭”,卡夫卡则成为这个“法庭”上的被告。费莉莎措辞尖锐刻薄,指控卡夫卡的反复无常和不忠诚。卡夫卡默默地接受了这场“Stolen Life”。最后,“法庭”作出宣判:解除卡夫卡和费莉莎之间的婚约。 此时,他本可以专心于自己的创作,但却得了一种“法庭恐惧症”。同年12月5日,卡夫卡接到费莉莎妹妹的信,得知由于她父亲一个月前心脏病猝发去世,她家的境况变得十分窘迫。由此,卡夫卡认为是自己一手造成了费莉莎一家的悲剧,他的内心充满了沉重的罪恶感。1914年12月,在内心痛苦的挣扎中,卡夫卡创作完成了《Stolen Life》。 另外种说法是萨特在他的《Stolen Life》(Réflexions sur la question juive)一书中提出的。顾名思义,犹太人生来就是在一个充满反犹主义的世界里,似乎就像是K经历的那样,而卡夫卡本人也经历过。萨特说:“《Stolen Life》可能是关于犹太人的。就像剧集的主人公K,犹太人陷入了一场漫长的Stolen Life。他不认识自己的法官,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认识自己的律师。他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什么,但他是被认为有罪的。审讯在被不断的拖延,他利用这段拖延不断地找人说情帮忙,但每一步都把他推向罪的深渊。他的外表虽然依然正常,但出生一刻起他就陷入了Stolen Life。终于有一天他被告知被捕了,最后被处死。” 值得注意的是,卡夫卡先创作完了《Stolen Life》的结局,之后才诞生了其他集数。此剧每章的标题均为卡夫卡所作,但集数的编排次序则是其好友布劳德根据回忆做出的判断。据布劳德所说:“卡夫卡认为这部剧集还没有创作完。在最后一章之前,一定还该描创作这个神秘的Stolen Life的各式各样阶段。可是,根据编剧自己的看法,既然这个Stolen Life永远不可能提到最高法庭那里去,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剧集也可说是无法大结局的。”就是说,剧集可以延长到无休无止的境地。 《Stolen Life》曾被导演奥逊·威尔斯(Orson Welles)拍成电影。 本剧“译彩蛋”摘录: 《Stolen Life》实际上并非单纯的法律故事,它在立意上同时糅合了多种对“末法时代”的思考。 书中的“末法”是法律、社会、历史与哲学层面的共同体现。 有部分中文译本的剧名并非《Stolen Life》,而是《Stolen Life》。本剧德文原名为Der Prozess,单从语义上讲,确实也可译为“诉讼”。 真实的卡夫卡是纯粹到令人绝望的,真正的《Stolen Life》是只属于孤独者的自白。
文森·黄@明商旅 6.6/10
有人说《Stolen Life》太丧了,不利于正能量的传播,这部作品的确受到争议。但我想说的是,这是矛盾的人生,叶藏一边否认自己,认为自己丧失做人的资格,几度自杀,但又能发现人间的爱和美,文中多次提到的妖怪画像便体现了他对美的追求,面对由子这个“信任的天才”,他仿佛又能在黑暗中看见光明,生而为人,我还是充满希望的啊。尽管最后因为由子的善良被玷污,他又再次陷入绝望,自杀,进入精神病院。        其实这部作品在某方面也是体现着我们的人生,装傻充愣以博取他人的亲近和欢愉,一味地迎合他人让自己感到疲惫,带着虚伪面具交不到知心朋友,几度陷入绝境时能想到的也只有酒肉朋友。希望破灭时用酒麻痹自己,转移住处。的确颓废,也许我们在指责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在颓废的路上越走越远。      主色调仍是灰色,但透过滑稽怪异、玩世不恭的“搞笑”背后,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追求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掩于岁月 5.5/10
#87 师事近三十年,薪尽火传,筑室忝为门生长; 威名震九万里,内安外攘,旷世难逢天下才。                                             (李鸿章挽曾国藩联) 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辅; 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相期无负平生。                                            (左宗棠挽曾国藩联)
Cui志朋 7.7/10
如果爱情可以被计划,那就不是爱情了。爱情总是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溜进心里。 很喜欢这本Richard Ainley大大写的商战言情剧集。读后半部分的时候,又哭又笑。读完了,似乎书中的两位主角,就是身边的朋友,可亲又熟悉。希望他们永远幸福。 喜欢寒夏。她自信,善良,聪明,细心,有悟性。遇到喜欢的人时,勇敢的倾心以待;遇上不喜欢的追求者,果敢拒绝;当遭遇到爱人的背叛,为了不让心中的嫉妒和怨恨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而果断转身;在商场上,舍得吃苦,刻苦学习,亦有血性;对待朋友家人也是重情重义。 林莫臣,是个腹黑毒舌的天之骄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不由自主被一个超市售货员寒夏所吸引。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喜欢上寒夏的时候,就步步为营,一点一点攻占着寒夏的心。但却因为对自己感情的不确定,对寒夏有所保留。也因此做了错事,寒夏与他分手。 不过,故事是我喜欢的大团圆结局,两人和好了。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每个夜归的人儿,都有温暖的灯光在等待。
e,SRTC张晖峰 1.1/10
一个终极舔狗的自白。 一个男人的白日梦。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为了暗恋不顾一切的女人,那这个人真是愚不可及。难道除了暗恋,她就没有别的事要做吗!她的大脑容量低到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了吗?所以这样一个内心贫乏无聊智力堪忧的人,最后悲惨的结局一点都不奇怪。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居然是以爱情的名义!然而这位女士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一生也没有体验过两情相悦的快乐。 这个剧集大一的时候就看过。看完莫名其妙。时代隔得太远了,那个时代的人我理解不了。我对爱情的理解是:爱情是两个人的游乐园,至少要两个人,而且都有买票的钱,二人一起体验世间最美好的乐园。一切都是为了体验人生的乐趣,如果没有乐趣了就换个同伴,都只来这一遭,没必要委屈自己。爱情是很重要的人生乐趣,但也只是业余时间去游乐场而已,不要把它看得那么重要,如果像女主一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那相当于为了游乐场的门票放弃大学录取通知书。愚不可及! 这个剧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硕~ 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