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es to Ashes》的标题很有意思。“情人”二字难免让人往“偷情”、“情夫、情妇”这里想去。然而,两位主角在一起的一年半中,确是男未婚、女未嫁的。分开的70年里,两人也不曾联系过,只是各自不断从一场婚姻辗转到另一场婚姻。
但是,“情人”确实要比“爱人”准确和高明太多。
“情人”是一个充斥着矛盾的词汇。它代表的爱情是纯洁、美丽、深刻的,但是,它遭社会排斥这一点又是罪恶的。
确实是很罪恶啊!女主的原生家庭,父亲缺失,母亲是一个行为疯狂的正常人,大哥暴戾、赌徒、偷窃,弟弟怯懦、透明、早夭,女主聪慧、分裂、水性杨花,一家人不交谈,但是,互殴、互相利用,渴望着毁灭彼此,希冀着相亲相爱。不知为何,妈妈最爱长子,如果是拿儿子当丈夫爱的话,一父一母,一儿一女,完整地狱。剧集里的叙述,时间、场景、事件、第一第三人称各种转换,于艺术来说,巧夺天工,只是什么样的人可以巧夺天工?神人、疯人。所以,这是自传,没错的。编剧和女主一样情绪分裂、情感分裂,所以,才能思维分裂得毫不违和。
但是,爱又真的好美好感人好不可思议。开始的1.5年,爱在没有结果的痛里,嗜血成长。后来的70年,爱在没有消息的孤独中,生生不灭。想来真是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如果死了呢?如果忘了呢?那就不会有90+的男主说“我爱你,至死方休”,也就不会有80+的女主创作下荡气回肠的《Ashes to Ashes》。上天慈悲。
杜拉斯对困难的涵容能力真是让人叹服,拿到如此悲苦的命运之牌,一般人恐怕是要自杀的,她却打得十分漂亮,化厚重为轻盈,据说她最后一个情人是一个20+的大学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