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cy Herbert《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中以妈妈失踪的独特视角,以寻找妈妈为故事发展情节,以子女、丈夫和“我”的口吻,向我们讲述了妈妈的一生,给人以警醒和沉思
妈妈为家人奉献一生,却没有人了解她是谁
对于子女来说,妈妈就是妈妈,你从未想过,原来妈妈也有蹒跚学步的时候,也有三岁、十二岁或者二十岁的时光,你只是把妈妈当成妈妈,你以为妈妈天生就是做妈妈的人
妈妈的付出和爱渗透进日常生活中。为了儿子需要的毕业证书,平生第一次坐火车到首尔的妈妈。为了不让儿子躺在风墙旁边而谎称自己不靠墙就睡不着的妈妈;为了孩子忍耐丈夫出轨而回家的妈妈;吃饭时总把好吃的东西夹到孩子碗里自己说不喜欢的妈妈。她会专门腾出房间放作家女儿的书,会借口眼睛不好让别人读作家女儿的书,会担忧小女儿照顾三个孩子忙不过来。
她是谁的妻子
妻子失踪后,丈夫才知道许多关于她的事情,在福利院长期做义工,每个月都向希望院捐赠四十五万元,直到她离开后,丈夫才真实感觉到她的存在,才明白妻子不是在睡觉而是因为疼痛昏迷不醒,才明白妻子照顾家庭是多么不易,才明白妻子的唠叨和关心。“你”后悔从没等过妻子,这辈子都是走在她前面,从来都是你生病,妻子照顾“你”甚至这辈子只给过妻子一次买药的钱,“你”才明白妻子是得了重病而不是年纪到了,“你”从未心疼过她,把弟弟的死全部归咎给她,这么多年逼她陷入困境,却不伸手救援,始终沉默不语。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妻子在身边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你是那么爱你的妻子
她是谁的孩子 妈妈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妈妈的,妈妈也有自己的妈妈,妈妈也是谁的妹妹谁的姐姐谁的女儿,正是因为我们,她才不得不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角色,无私的为我们奉献一生
她是她自己
没有人知道你曾存在于我的生命里,然而每当我的生命遇到狂风巨浪时,你都会给我送来木筏,让我顺利渡过。人生有你,我很开心。这是妈妈的秘密。妈妈会给邻居小孩吃的,每当在厨房忙碌不耐烦的时候,会打破瓷碗缓解压力,会喜欢貂皮大衣让女儿买,却因太贵想让女儿退掉
岁月划过她的脸颊,使她变得不再年轻,粗糙的双手布满皱纹见证了她为整个家庭的付出和操劳。她曾那么年轻,好像生来只为做我的妈妈,就像她爱我很多年,我也只是喊她一声妈妈。向妈妈多多表达爱吧,不要等到失去后再追悔莫及,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才是最大的悲哀
珍珠宝贝💫饰品1.0/10
看完此剧查了一下万通股价,想了一会万通六君子,至今仍在公众面前活跃的似乎只有约翰·休斯顿和潘石屹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见证者、参与者,约翰·休斯顿创业30多年,堪为创业者的典范。
大白话的书名《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符合约翰·休斯顿特色,他有“房地产界思想家”的美誉。人一生能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是幸福的;有自我学习,自我反省的能力是智慧的。进入耳顺之年开启了更多讲故事、观世界的视角,对扛事、人心、成败、逻辑、底线、增长、焦虑、决策等都作了深刻的思考,经历里评得失,叙述里有感悟,故事中见哲学。
蒴蒴砂lx3.3/10
十年前还在上初中的时候疯狂地迷恋其改编的电视剧——《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此后好几年一直向往着部队的生活。毕业时还将剧中的歌词写在了毕业册的留言版上送给了全班同学。
十年过去了,书架上的原著一直没能翻开。无意地一瞥突然想起那个“血气”小女孩的青春时光……
这部剧没有精致华丽的语言,结构方面也乏善可陈,吸引我看完的动力来自于“同生共死”情感,来自于队友之间的血性真情,来自于庄严肃穆之外的一点幽默。整个剧集营造了一种可以让人热血沸腾、激昂泣泪的氛围,可以一下子高浓度感染读者。不得不说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中有这样一种热血的情感着实很让人向往,但同时也有些理想化。
此外,这是我看的第一本网络剧集,看过之后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一点点为什么有些书称之为经典。强烈的情感冲击过后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可以来回味,就好像是小时候往水池里丢一个鞭炮后的那一闪……
丹雅雅8.8/10
相对于第一本《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这本浮光掠影般提到很多术语和理念,但是都戛然而止,没有《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一书透彻,有理论基础,有方法论,有行动路径。
说实话,匆忙的串起各种主题,硬塞道理,似乎有种毒鸡汤的感觉,读不下去。
啊嘞?!😳6.5/10
第一次看到“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是来自一个豆友的名字。与这位豆友相识,源自之前房子转租,他来问我房子的信息,因此有过简单交流。对人没有印象,只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便记住了。
次月读了Percy Herbert的《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觉得是位有意思的作家,便进一步了解他的其他作品,发现其早期作品“青春三部曲”中,便有《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这一发现,也颇有种“相见恨晚”之感。近日,终于与这位“旧友”正式打了个照面,在“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下雪天,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
这部剧吸引我的地方,大概是编剧那有一搭没一搭的“絮絮叨叨”。这种絮叨,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可能经过了深思熟虑,或是内心的百转千回。比如在描写酒吧里N.E.B电台广播的热门歌曲时,编剧如数家珍般地将不同风格的曲子带给读者:有卡通音乐Mickey Mouse Clubhouse Theme(《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有摇滚音乐California Girls(《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有爵士乐A Gal in Calico(林少华先生将之译为《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还有另外一首充满蓝调的Rainy Night in Georgia(《人在荒野Man in the Wilderness》)。这种“漫不经心”,还体现在“我”去唱片店买唱片时,漫不经心地要了贝多芬第三号钢琴协奏曲,漫不经心地邀请女孩吃饭,以及女孩以“我喜欢一个人吃饭”为由拒绝时,漫不经心地回答“我也是”。
读罢,将编剧提到的几首曲子去听了听。浓郁的爵士风格,不禁让人联想到村上之前开酒吧的经历。成为作家之前,村上与太太一起经营着一家爵士酒吧。而本剧的几位主人公经常出入之地,也是一家酒吧。这种”巧合”,给本剧蒙上了一些自传的色彩。就好像“你有故事我有酒,把酒言欢慰风尘”,书中所写之事,亦是风尘之事。这风尘之中,有你,有我,有他,还有自己喜爱的音乐。就希望以后也能开个小店,放几张珍藏的碟,听听别人的故事,写进书里。
没有主题的一篇剧评,就当是碎碎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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