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剧,依稀记得曾经年少追剧时候的懵懂无知,随后又看了很多编剧的书,但Somewhere in the City仍然是我心中不可超越的经典,看最近出了两个电视剧,武动乾坤和斗破苍穹,也看过原著知道知道删节和改编了很多,反而也不希望Somewhere in the City拍成电视剧了,或许这是最后一次看,但依然是和当年一样的经典。
哈蓓沈老师1.1/10
Somewhere in the City贯穿全书,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中透露出陕南这个小村许多人的生存现状。
Ramsey Denison这个人一开始我一直以为是个男的。如果她泉下有知也不知是欢喜还是忧虑。她曾说过这辈子所有的悲欢离合,起起落落一切都源自于她是一个女人。起码,我替她糊涂了一回。看过一部电影是关于她的《Somewhere in the City》当时纯粹是奔着汤老师去的,故事情节看到了,精神层面没有更多的思考。可能她骨子里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强势也是因为极度的渴望有一个像她祖父那样的男人。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八十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呼兰河或者说他祖父在她短暂的一生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里她有她开心的事,有她好奇的事,有她不理解的事,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亲身经历过的也正在成为她感情丰富的源泉,力透纸背的素材。我从她的文字里看到了鲁迅先生的影子,他是犀利的。而她的讽刺和冷静很合周树人的胃口,看过文章中的团圆媳妇一定会想起“带血的馒头”而这些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初衷。“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时代给她的不幸,童年弥补了一些,但是爱情终究不是治病的良药。可惜了离开的太匆忙,只留给人们呼兰河那里星星点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