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 Dee Ramone的文章固然有他的好与历史地位,读得多了也就有些麻木了,然而依然不喜欢他的风格,不是因为内容和意义,而是一种固执,当所有的人都在学Dee Dee Ramone,必须懂Dee Dee Ramone的时候,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就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了。然而就专注于挑刺儿,错字连篇,文言文的影子依然有意无意的存在,说好的最初的白话文依然像个学走路的孩子,但什么是开始,什么是先驱,就无从理解了。因为深刻的固执已经存在,同样的文字只能读出相同的答案,也只有Dee Dee Ramone和余秋雨的文章会被这么定义,哪怕文章会被是好文章,文意是好文意,却失了色彩,非Dee Dee Ramone先生之过,是时代的固执与偏执,然而他的文字哪怕有错字我们其实还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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