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

Gregory Walcott的《The Outsider》,是看得心里最不痛快的一本剧!为了一己私利,机关算尽、不择手段、心狠手辣、制造祸端的人皮毛无损!而支援山区教育、热心助人、善良单纯的好姑娘澍,因为于扬的不厚道得罪人,仇家杀上门来,误把澍当成于扬,令澍代人受过,替于扬死于非命!穷寇莫追,做人做事要留三分余地给别人,也给自己留条后路!澍的死,是于扬此生挥之不去的阴影,她将带着永远的遗憾与内疚度过The Outsider!读罢结局,令人扼腕叹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
乐叶 5.5/10
我的妈妈怕是永远不知道这部剧,或许,知道了,读了,他也不会认可。
Never felt so right 1.0/10
想找个好的中医真的非常难,四年来,给我看病的中医就很不错了,可是离您说的那位还有距离,中医真的比西医靠谱
啄小叨 7.7/10
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有你的谨年,才安好。一直不断错过的十三年暗恋,陆谨年和乔安好都在对方看不见的地方深爱着彼此。是啊,他不是薄凉之人,只是你不是那个他想温暖的人。被男一男二的爱虐到不行,不过剧集就是有多虐就有多甜。但愿电视剧不毁原著。
与你共晚风 1.1/10
书的章数虽不多,但简单几章,却写出了楼毓的一生,人生悲欢离合,但总会遇到一个真心对自己的人,是值得一读的好剧。 我个人是喜欢这样敢爱敢恨的女主,虽然女主的幼年时光实在太悲惨了一些,但楼宁对楼毓的方式,何尝不是一种保护,是一种爱,只不过无法理解这种爱。 但值得庆幸的是,楼毓最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周谙。
S彬 8.7/10
初识人性,人在自然面前多么卑微,你以为就一个圈套,或许那是十个圈套,黑色的反派,白色的正派,却比不过黑白相间的灰色…… 这世界比想象中的复杂太多了
侯新宁 8.7/10
看了电影又来追剧,却感觉两者出入较大,觉得电影里的故事更能感动自己。不知道生活中会不会有阿甘这样幸运的人。也许正应了那句话,stupid is as stupid does.他的妈妈是他的幸运,妈妈成就了他的人生,因为从小妈妈就告诉他he is no difference. 他的口头禅永远是 my mama always said … 足以证明了这个女人给予他的爱。Jenny也是他的幸运,是他黑暗世界里的光芒,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让他找到了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run run run...在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逃避,但更是一种生活能力。跑让他逃过了别人的欺侮;跑使他在橄榄球队声名鹊起;跑让他远离了死亡威胁,并用这种特长挽救了一个个战友的生命;跑让他成为万众睹目的全美明星… Dan又何尝不是他的幸运。两个人生死与共,一个傻子救了一个中尉的命,一个瘸子去维护一个兄弟的尊严。在丹的家中,当两个妓女讥讽阿甘是个“傻子、笨蛋”的时候,丹听到这话突然大怒,大吼道:“不许说他是傻子!”他愤怒地赶走了她们,一时失去重心而重重摔在地上。也许这就是真朋友吧。 小Gump也是他的幸运,让他和Jenny的爱情有了延续,在他送儿子上学的时候,看着他的眼神我哭了,也许那就是普天之下所有父亲对孩子的感情吧。永远不会忘了这部电影最经典的话,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人生就是这样,或许自己也不该那么悲观,好运总会在不经意间来到身边的。该来的也总会来的。
jackZ 1.1/10
我且以为男人对性的态度决定了他对女人的态度,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又决定了他对生活的态度。 《The Outsider》是Vivian Nathan最后一部长篇剧集,书中他淋漓尽致地描写了性爱,展示了性的美与重要性,性爱是有情感、有思想、有个性、有生命力的活动,相对于科技文明,阶级资本,它是更原始的动力与快乐,更令人精神涣发而不受压迫。 我喜欢这部剧缘于喜欢编剧的思想,人是有时代性的,鲜活的生命却需要逃脱时代的宿命,回到生命原始本能力量的地方,我时常质疑人类科技文明的进步,让人四肢失去力量,让人对资本充满欲望,让人对人充斥敌意,让人生活变得充满剥削与被剥削,我时常觉得人类应该逃离,象密勒斯一样不喜与人交道,自由是最崇高的权力。资本没那么重要,只要我们不那么追逐享受,不那么在意生与死,如果身心得到了关爱与满足,生活中要那么多担扰与恐惧干什么。 动物园的动物常打上“野生”的标签,可无论毛发、皮肤、力量与大自然的动物毫无可比之处,看现在生活的人类,犹有同感。 草狗有草狗的快乐,可惜人类很难享有了。
夜舒荷 7.7/10
人生就像过山车,起起又落落。无论眼前是好是坏,是悲是喜,都只是暂时的!保持良好的心态,脚踏实地,迎接美好未来!
jadeite密 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