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岔路口之间,应该将自己染着鲜血的军大衣脱掉,然后再装做普通人一样,大摇大摆的从这四岔路口走去。
从银行到那一条四岔路口,总共有三个小巷,凶手在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身上的军大衣应该已经染满了鲜血,虽说这一条路正在建设,但在这个点,也有很多人会贪图方便,走上这一条小路。
为了不引起路人的注意,凶手应该会用最快的方式,脱下自己的军大衣,而军大衣又不能被发现,所以他应该走进了距离银行最近的小巷,并将这一身染有血液的军大衣,给脱了下来。
按照这张简略地图来看,凶手最有可能进入的,应该就是那一条小巷。
我在这条小巷内旁打了一个红色的标记,随后起身从面包车内走出,两分钟后,我来到了那一条小巷的巷口,因为天色很黑,小巷内也没有任何照明的东西,所以我看过去的时候,里面是一片漆黑的。
我打开手机电筒往里走着,走到深处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个垃圾桶,打开垃圾桶后,我嘴角微弯起了一道微笑。
其实做这一行最大的成就感就是自己推论的东西得到了证实,我一直迷恋着这一种感觉,这一次也不例外,我从垃圾桶内将那件厚厚的军大衣拿出,而在我用手接触这件军大衣的时候,血渍早已凝固在了这件大衣之上,使得这大衣的触感,让我觉得十分的恶心,因为现在整件大衣都是僵硬的,就像是晾在阳台上,十几天没有收的衣服一样。
和这件军大衣一起出现在垃圾桶里的还有一把长度大约在三十厘米左右的西瓜刀,刀口以及刀身之上满是鲜血,想来,凶手应该就是用这一把刀行凶的。
我将被我发现的这两样证物带回了现场,回去的时候,方源正准备收队,对于这个意外之喜,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振奋了起来,回到特案组之后,我将我之前所有推论的东西都告诉了方源以及苏眠和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