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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章 吃书

技。

余生却觉着是老夫子看着这山山水水,实在找不出可以分析的东西才这样说的。

不说叶子高,且说姑苏。

既然手下当了城主,自然没有浪费的道理,抽时间,余生让三毛去了一趟姑苏。

他直接把泥书生准备好的,位子最好的一个房子变成了客栈。

只不过,系统把姑苏城的客栈归为了南荒。

南荒远离东荒院子有点远,聚集在石岭的厨子们估计不到,余生索性让泥书生客串了厨子。

泥书生在余生眼里不完美的厨艺一出手,在姑苏城再次受到追捧。

现在,他成了姑苏城的香饽饽。

至于中荒,新开的客栈则少许多,因为中荒地广人稀,孙小妖目前只买下三座客栈。

一座在一大道上,一男妖开的客栈。

因为媳妇跟人私奔了,他又娶了那人的闺女,估计怕关系理不清,索性把客栈甩卖给孙小妖,自己带着媳妇远走他乡了。

第二座在一座小城,还有一座便是不夜城了。

不夜城有四座城门,城门内有东西两市,一百零八条街,三步一店,五步一楼。

城外也有许多建筑群体拱卫,而且做了详细规划,横平竖直,整齐如棋盘。

不夜城寸土寸金,孙小妖狠下心花大价钱,也才在西城不起眼处买了一家小店。

为此他还很愧疚。

余生不以为意,酒香不怕巷子深,他相信,只要客栈一开张,绝对可以吸引很多妖怪。

甚至不用开张,只要挂上招牌,等少城主唐牙被欺负的消息传来就成了。

不得不说,不夜城当得起这个名字。

在入夜之后,城里灯火辉煌,笙歌不断,一直到凌晨方休,天一亮,又是一阵热闹。

城里有各种妖怪,有人类,有南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