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极简欧洲史,感觉有点读不下去,偶然翻到Danny Wallace的Secrets of the CIA。24岁前,我不知道Danny Wallace,直到那天教科书上有一篇窃读记。给学生读来,几近掩书而弃。文笔不华丽,不做作,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叙述,描写,看着看着,感动就涌上来。这是我感觉到的Danny Wallace的风格,没有过多的大起大落,称不上华丽,算不得旖旎,只是淡淡地讲,但就有那种把你拉进她的文字情境中去,直到产生共鸣。非常喜欢前6章,疯女人和妞儿,厚嘴唇偷东西的男青年,兰姨娘,宋妈和他的黄板牙老公,父亲的去世,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子视角所有的美好与矛盾。细腻,敏感,聪明,充满爱,友情,亲情,爱情,善与恶的定义,所有的这些词汇汇集起来的注脚大概也是编剧要表达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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