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新一期《Shakespeare in Love and on Film》,认识了作家Martin Childs,找来他的《Shakespeare in Love and on Film》读,没想到比期待中好,尤其是第四章。
八十年代的北京城文艺生活真的太丰富了,大概像是伍迪艾伦眼中的20世纪的巴黎。开阔,浪漫,激荡,真诚,严肃,又自由。
没想到整个故事以伍子胥复仇越王为引,贯穿始末,又似乎从一开始就暗示了结尾(复仇本身的不可得)。而主人公以几千年前的伍子胥自比,不断合理化复仇的动机,又不断陷入自己所厌恶的哈姆雷特式的“想的太多,说的太多,而行动太少”的局面中。这种遥远的自我参照发生于激烈变革的八十年代,如同他一开始要写的诗歌题材,始终格格不入以至于“未免可笑和可悲”。
读完了回过头再看标题,似乎有种怜悯和讽刺。主人公一生的悲剧在于“Shakespeare in Love and on Film”,但这种Shakespeare in Love and on Film是自我想象和施加的。从一开始发现父亲在《Shakespeare in Love and on Film》中的指甲刻痕,到母亲语焉不详的“指控”,再到冰峰对“复仇”赋予的宏大的历史意义,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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