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

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
塞尔玛和路易斯是一对闺中密友,塞尔玛是个小女人,平凡的家庭主妇,路易斯则是个长相普通,有些男子气概的餐厅女侍,两人相偕开车出游。这原本应是一次简单而愉快的旅行,但最后却成为两个女人对抗男性社会压迫的奋

网友评论

第一次接触阿加莎的推理剧集,情节很棒。之前看的都是东野圭吾的剧集,实话讲,他有些确实写的很棒,比如《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等几本长篇剧集,但是也有好几本短篇剧集,刚看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局的剧集,水平有点拉垮。 受圈友的推荐,搜索这本《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刚开始看时,有点不知所云,因为外国人的名字真的不好记,又长又拗口,而且书中主要人物几乎同时登场,更加云里雾里,但是随着情节的推动,越看越上头。 剧集的情节设置的很巧妙,9人利用法律漏洞,间接成了杀人犯,但是他们都逃脱法律的制裁,而且他们对于曾经犯下的罪行没有一点悔意和忏悔。一位法官他利用一些伎俩把他们骗到了一座小岛上,他想要用艺术杀人的方式去解决他们,用一首童谣里面的内容让一个又一个的离奇死亡,最后他自己也变成了杀人犯,当他把9个人都杀死后,他自己也自杀了,他把杀人方式和过程写下来,放在瓶子里,遂海漂流,上岛10人,最后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 不看到最后一集数,都不知道谁才是制造这些谜团的主谋,我以为是维拉,我以为她是受不了内心煎熬,杀了其它9个人,最后再自杀。还以为法官早就被凶手打死了。也曾以为岛上真的还有第 11个人,直到看到最后法官的自述,才知道原来法官才是主谋。 很推荐这部剧,情节太吸引人了。
Pestalozzi 3.3/10
草根汪伦竟然用一封信和“诗仙”李白成为了挚友? 编剧:米小诺(库小七站长团队) 刘杨主编说,写作是一种生活态度,是通向更加自由生活的桥梁,是面向未来不确定性世界时,一种游刃有余的自由状态。 看到成名的网络大咖们通过写作赚得盆满钵满,看到自己朋友圈那些会写作的人妙笔生花、口吐莲花,看到几个同学的作文经常被当作范文在班级传阅,真是又羡慕又郁闷啊。 怎样从提笔就怕到游刃有余?怎样讲好一个故事?怎样说清一个道理?怎样写出感人肺腑的文字?怎样构思惊心动魄的文章?怎样才能被老师同学点赞? 大家稍安勿躁!《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将会帮你学会写作,让你自信满满。 《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夏丏(miǎn)尊、叶圣陶先生合著的一部讲述怎样做文章的剧集,而且,它主要是针对中学生而作的。 全书一共72讲,几乎涵盖了所有文章和影视体裁,记叙、说明、议论、应用、诗歌、剧集、戏剧、散文。每一类都有十分精到又浅显易懂的指导和讲述,是学习写作、提高写作技能必不可少的一本剧,可谓干货满满。 01 O N E  吸引人的文章应具备用户思维,想读者之所想 夏丏尊、叶圣陶先生说:凡是文章,都假想有读者的,写作的态度和方法因读者的不同而变换。 写作是编剧与读者之间的一种沟通,而实现高效沟通的第一要务就是懂得换位思考,能替对方考虑,让对方有获得感和愉悦感。这首先要求编剧心中要有读者,且愿意与读者真心交流。 一篇好的文章会给读者带来新的认知、拥有知识增量,让读者产生共鸣。 大家都应该知道李白那首有名的《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吧。那么,汪伦是谁?他和李白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他会和当时名满天下的李白成了朋友呢? 话说汪伦是唐朝徽州黟(yī)县人,后来迁居徽州泾县桃花潭畔。他不仅有钱,而且很有文化情怀,特别愿意结交一些文化名人。可是,汪伦的财富水平离跃上大唐财富排行榜还有十万八千里。 当时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离开了朝廷,到徽州宣城去看望叔父李冰阳。宣城和泾县相隔不远,于是,汪伦就写信邀请李白来泾县做客。他在信中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一万酒家。” 从这封信中,你看到了什么呢?对,汪伦是聪明人,他的这封信完全抓住了李白的兴趣爱好,他站在李白的角度,想其所想,投其所好。 李白先不管汪伦是谁,一看有十里桃花,有一万家酒店,就欣然前往。可到了泾县之后就傻了眼,说好的十里桃花呢?说好的万家酒店呢?全没有。 汪伦赶紧跟李白解释:“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一万酒家者,开酒店主人姓万,并非有一万酒家。” 既来之则安之,李白接受了汪伦的盛情款待和金银、丝绸。当李白尽兴而归时,汪伦又骏马相赠,踏歌相送。 李白为此感动不已,自己落魄之时,汪伦竟如此重情重义。于是,他大笔一挥,写下了著名的《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 李白的这首诗写得好,举世公认,而汪伦的用户思维更是高妙之极。 你看,汪伦知道李白喜欢旅游,喜欢喝酒,就说这里有“十里桃花”,有“一万酒家”。绝对是针对用户喜好,“精准打击”。汪伦能被世人记住,他写的那封信功不可没。 香港自媒体第一人Spenser说:真正的写作一定要有“用户思维”,要洞悉读者的观看需求,既要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又要满足读者自我表达的需要。 而如果一篇文章,你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问题,不跳出思维界限是很难走出自嗨区域的。 02 T W O  新颖的东西、新的意味是各类文章的生命 现代著名教育家谢觉哉提出:“写文章三怕:一怕不新鲜,老生常谈惹人嫌;二怕平淡,索然无味催人眠;三怕不精练,拖泥带水垒罗汉。” 要让文章具有新意,构思、选材的确非常重要。 首先,文章构思要别具一格。
加油,小刘! 8.8/10
写这个点评的时候这部剧的更新进度是397章,我看了一遍,以下想法就是建立在粗略完整看了一遍的基础上,我拋个砖,看能不能引来玉,也请各位理性讨论。 首先说的是这部剧最大的亮点,语言。《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粉应该能惊喜地发现,本剧含龙量极高,语言方面,至少在编剧没被催更过狠的情况下,颇为熟稔。编剧在尽力模仿江南的文风还有一些写作手法,有些精心打磨的段落颇为令人惊喜,集中表现在主角林年刚进卡塞尔以及日本行动的初期。事先说明不是拉踩,但是有些网上备受追捧的网络剧集,比如《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我只能说(至少在语言方面)就是在喂屎,把剧情给一个语文成绩好点的初中生,写出来的文章都比他们流畅漂亮。剧情不是语言拉胯的借口,这一点上这部剧好歹是在给观众吃米饭面条,肯定不能说山珍海味,但无毒无害能饱腹,凭这一点能超越百分之九十五的网络剧集。不过也得说说编剧在后期也不怎么注意模仿了,感觉也很少精心雕琢语言了,就算是被催更太紧,这样也不太好。我个人虽然也很想看之后的剧情,但是请千万别给我喂屎啊喂!除了语言剧情写作手法,也学习下江南稳如老狗的心态,家里承包全中国刀片也绝不更新。 然后就得说本剧的缺点了,人物。其实算不上缺点,应该说是不出彩的部分(相比其他的网络剧集)。 第一是说除主角以外的人物,一言以蔽之,只配当主角的背景板。关于这个弊端在学术上有更专业的论述,我也不想找了,各位有兴趣可以搜搜看,这个毛病的特点就是一切围绕主角转,看似书中有很多角色,但实际上只有主角一个“人物”,其他人都是为了给主角铺路,为了衬托主角,塑造出这些人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打磨主角的形象,他们没有自己独立的形象。《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的成功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塑造,它成功塑造了一批除主角路明非以外的其他独立形象,其他人在没有路明非的地方也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传奇,故事没了路明非也能讲下去,或许秘党甚至人类世界会遭受重大损失,但那算是故事的BE,它确实是一个故事。而这部剧如果去掉林年,就不是故事了。 第二要说主角林年。/叹气 龙傲天标配型男主,内心吐槽役,杀人不留情,理智又直男,为了亲朋好友等“打上自己的标记的人”可以深入险境,以此推动剧情。十本网络剧集可能有六本是这种雷同男主,追剧的时候我老是有既视感,琢磨这是不是什么副本人穿越到龙族世界观里了。然后还要吐槽编剧,这人设崩的也有点厉害,初期硬冷更偏向于楚子航的人设现在已经转向路明非吐槽使的方向了,大概是楚子航型不好写内心世界,路明非型比较方便推动剧情且穿插笑点吧。 最后要谈的是一些建议。一呢是最好不要把一些个人语言习惯代入笔下的角色,不然会模糊角色的特点。打个比方就是假如编剧是东北人,可能稍不注意笔下角色诸如冰霜一般的女神嘴里就蹦出来东北大碴子型语言。具体到书里,可以举例的比如“有够”这个副词。“他很烦”和“他有够烦的”,后者明显比较有辨识特征了,但是在书里,林年、芬格尔、大久保良一、邵一峰、万博倩都说过,这样的特征点不太好。(私以为这样的要求对于网文偏高,但是我觉得编剧仔细一点是完全可以的)二呢就是编剧近一百章的语言、情节、人物方面都有点不尽如人意,可能是作品进入这个阶段也写了很久了,疲惫了,另外看得出编剧更新压力还是挺大的。这方面我觉得可以学习乌贼和江南,设定断章,每一部写大结局束就休息一段时间,缓口气,也可以趁此时间修改前面的集数,重新发布、编排实体书恐怕不行,所以没必要学龙族大改,但是修改雕琢语言还是能做的到的。 目前想到的就是这些,如果有补充会发在评论区的。谢谢编剧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剧集。谢谢大家对评论的观看。
高等游民中一君 2.2/10
一个人能有多深情? 你到来之前我没有生活,你离开之后我也没有生活,和你在一起,才叫生活。 你离开之后我的世界没有色彩,你离开之后我失去了生活的动力,你离开之后我做事的时候还在想你如果看到了,会是什么感受。 就算你离开了,我的生活里处处都还是你,我的脑海里总是会涌现你。 你离开后,我没有死,但也不算活着。 这就是欧维在妻子索雅离开后的状态。欧维和索雅之间的爱情,开始时我不理解,后来我羡慕极了。 我一直以为,决定要相伴一生的两个人,性格爱好总得是相似的吧,否则他们如何在接下来长长的一生里,走进对方,理解对方呢? 但是,当我看到古板理性不懂浪漫的欧维,与美丽文艺浑身充满着浪漫气息的索雅,在承住了生活琐碎和对方截然不同的生活理念后,婚姻里任然充满着温馨的爱意后,我发现我错了。原来足够相爱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怎样的矛盾都可以化解,如果真的化解不了,那我愿意为你打破原则。 我尤其喜欢书里的这段话:“爱上一个人就像搬进一座房子,”索雅曾说,“一开始你会爱上新的一切,陶醉于拥有它的每一个清晨,就好像害怕会有人突然冲进房门指出这是个错误,你根本不该住得那么好。但经年累月房子的外墙开始陈旧,木板七翘八裂,你会因为它本该完美的不完美而渐渐不再那么爱它。然后你渐渐谙熟所有的破绽和瑕疵。天冷的时候,如何避免钥匙卡在锁孔里;哪块地板踩上去的时候容易弯曲;怎么打开一扇橱门又恰好可以不让它嘎吱作响。这些都是会赋予你归属感的小秘密。” 当然,这本让我在倒数第二章就哭的看不下去的书,这本我今年读完的第一本剧,它打动我的绝不仅仅是爱情。所有那些无意打扰欧维从而阻挡了欧维想死去的念头的人,帕尔瓦娜,帕特里克,安德斯,鲁尼,等等,他们都是很立体的人,他们与欧维之间的相处非常有趣。我相信他们本身都是温暖的人,所以才会发现欧维身上的温暖。 我真的好喜欢欧维啊,我喜欢他骂骂咧咧但是仍然帮助别人,我喜欢他想帮忙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编造借口,我喜欢他的古板,他的坦率,他的善良,他的深情。他不是一个面面俱到的好人,在看到“雪地靴”多次往他的车库撒尿后,他会有想惩罚这条狗的小小邪念,但是他说,索雅不会开心的,所以他没有做。他做很多事都会带入索雅的角度去想,其实他不做坏事不只是怕索雅不开心,他自己也会不开心,他帮助那些邻居们,也不只是为了让索雅开心,他自己也会开心。 我也真的好喜欢巴克曼啊,喜欢他假装不正经的幽默后突然的煽情,喜欢他那些新奇的比喻,喜欢他这部剧里一章过去一章现在的描写方式。 最后,书里许多细节可能我已经忘了,但是我记得他是在买ipad的时候,走入我的视线的,那也正是这部剧开始的地方。 索雅,愿安好,欧维他真的非常爱你。
徐 杰 2.1/10
从没读过和这个民族有关的剧集,即使是一本剧集,也让我走进了这个我从未关注过的世界。         这部剧以一个藏族土司的儿子——"傻子"的视角,讲述了麦其土司家族如何一步步走向强大,最后被裹挟在新时代的潮流中而毁灭的故事。        叙事的角度新颖有趣,书中的内容体现出了神秘而鲜有人知的藏文化,观看过程中脑海里浮出了那个年代在藏族大地上的一幅幅画卷。         那个被大家叫做"傻子"的人,他其实并不傻,只是他的思想和处事方式与一个土司儿子的身份不相符。他把身边的奴隶当成自己的好朋友,很少使用权威让自己在他们面前高高在上、不可亲近,尤其是在文末,当他让小行刑人去向老土司要继承人的身份时,别人问他你这个时候要土司的身份有什么用,他说,有用的,我要给你们所有人自由人的身份。他是关心他的家族的,他拥有争取土司身份的权利,但全书中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想当土司的渴望,他对权力有一种朦胧的感觉,想要,又不是很想要。在我看来,他身边的所有人对他而言,都是"人",而不是什么地位卑微的奴隶,当然,由于他的身份和从小生活的环境,有时候他会做出一个有权势的人做出的事情,比如命令他的手下做什么什么事情,但全书中他没有对自己的手下做出残酷的事情,而他的手下也心甘情愿地当他忠实的奴仆。         老土司,一个精明能干有权势的麦其土司,开了藏区种鸦片的先河,用鸦片换来了白花花的银子和麦其家族的强盛。当其他土司家族效仿而全种上鸦片时,老土司和两个儿子商量,最终种下了粮食,到了丰收的季节,其他家族则因鸦片贬值、缺少粮食而开始了饥荒,麦其家族此时靠着粮食使阿雪巴家族和茸贡家族不得不有求于麦其。在选继承人的问题上,老土司可谓殚精竭虑,大儿子不是傻子,理所应当是继承人,然而小儿子这个傻子却又一次次做出聪明的事情来,一次次颠覆老土司对他的认识,在老土司每一次想要确认小儿子不是傻子的时候,小儿子却又说出荒唐的话打碎了老土司的幻想。然而,麦其家的仇人来复仇了,老土司因病逃过一劫,而大儿子死了。老土司又重新荣光焕发了,或许是因为他用不着纠结到底谁来做麦其土司的继承人,也用不着担心自己即将失去土司的位置,他又当了好多年土司,直到最后麦其家族被红军消灭时,小儿子仍没有当上土司,他成了麦其家族最后一个土司。         大儿子,作为老土司看中的麦其土司继承人,在小时候,他是爱自己的弟弟的,然而长大后意识到他们俩是土司继承人的竞争者,他们之间出现了隔膜。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抢"了弟弟漂亮的妻子,甚至有在当上土司之后对弟弟杀人灭口的想法,而弟弟心思单纯,从未有过这类想法,大儿子没有小儿子那般厚道。亲情、友情、爱情,在权力面前,一切都是无足轻重的。         这部剧里,还有淳朴善良、有情有爱的桑吉卓玛,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索郎泽郎,神色自若、从容不迫的行刑人尔依,知识渊博、秉笔直书的书记官,见风使舵、迷恋权势的茸贡塔娜……人性之复杂,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善恶不分明,每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无法评判,他们做的事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年代来看,都有不同的解说。但是,每个人都有血有肉有灵魂,即使是地位卑微任人践踏的奴隶,也有自己的追求;即使是看似愚蠢没心没肺的傻子,也有自己的情感。        中国共产党来了,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上,必将是一片赤旗,落后的藏族部落必将被取代,如果阻挡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后果只有被车轮碾压。部落时代,终归是腐朽黑暗的,奴隶制度被废除,才能让藏区人民过上自由的生活。希望藏区生活越来越好,希望世界上更多还在饥寒交迫和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们早日过上衣食
前路 9.8/10
也许是我看不懂,但我感觉编剧就是在瞎掰。很多概念转来转去,我也不想多想,混沌着吧。我认为书有天才的,创造性思维是学不会的,掌握了大量信息去归纳演绎是有帮助的,什么叫被信息蒙蔽才让我平庸,是我神经网络不够发达,数据量又太小,看了这部剧我感觉我还是能分辨好坏的,也许看的书多了,调参厉害了
Rll 4.4/10
一个误会就错过了几百年、几千年,沟通果然很重要。如果有了手机也不会误会错过,这么看手机确实是个伟大的发明。呃,貌似扯得有点远。总得来说,情节不错,虽然最后结尾来得有点突然,不过喜剧还是讨喜
李咏梅 7.6/10
感动,坐在火车上看,好几次热泪盈眶,过程很艰辛,但是结局不负众望。。。
劳伍 8.8/10
最喜欢的文人之二,吉娜·戴维斯,文武双全,大丈夫应如此。潇洒豪迈又不失正统柔情。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嘻嘻
绵绵细雨 3.2/10
朋友偶然推荐的,也是自己看的为数不多的网络剧集之一,不过《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此剧所构建的世界观以及映射的很多现实问题十分深刻且严谨,个人感觉是一部网络剧集中的顶尖作品。
梦回旧景 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