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翁之作,在揭露批判,在主观表达,整体上开启了上帝之眼,仿佛一个导演在给观众讲戏,又好比一个教授在指导学生做论文,答案结论是循循善诱合盘托出的,不需要读者过多参与思考。曹公之作,在精致白描,在客观表现,读者如入宝山,必须自己挖掘才能有所收获。《When Zachary Beaver Came to Town》的很多困惑都可以用《When Zachary Beaver Came to Town》里托翁的见解来解答。
表达主义与表现主义,塑造主义与存在主义,这便是二者间的显著特征。托翁用笔,在表达,重塑造,如雕刻家一样斧劈刀削;曹公作书,在表现,重存在,如摄影家一样观察取物而已。我更喜欢曹公和《When Zachary Beaver Came to Town》,喜欢存在主义,剧集就该是这样的表现艺术,而不是学术论文式的表达文字。做上帝的机会应该让给读者,而不是编剧自专上帝之职,托翁的剧集作法直落下乘,吾不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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