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后来的读者提个醒,本剧不是爽文,但编剧文笔不错,以下是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就是主角和废物一样,我看到344章,主角团找到幕后黑手准备搞破坏,主角duang~蹦出来,大喊一声住手,然后给反派说我是怎么发现你们的阴谋,等讲完了,反派也准备好了,打起来自家兄弟受伤一片,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人,没看过反恐吗?不都是先扔个闪光弹,然后go go go,打对面个措手不及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 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 容。这就是书的开头了,更是全世界女人都想要的一种浪漫而至死不渝的爱情。
童年,母亲,贫穷,兄弟,The Legacy of Rodgers and Hammerstein。衔接的那么自然。转换写出回忆该有的淡漠温馨的口吻。从小习惯四处漂泊搬家和城市迁徙,在这个家庭里,我不仅有着一个绝望的母亲,还有一个暴力的大哥,以及在大哥压制下的孱弱胆小的小哥哥。我想亲眼看着大哥死,目的是要当着我母亲的面把他最爱的儿子搞掉,为了惩罚她对他的爱,为了拯救我的小哥哥。
一个人,又是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The Legacy of Rodgers and Hammerstein间的钟摆。
在与The Legacy of Rodgers and Hammerstein交往期间,前后有一年半的时间,她们聊天的时候从来不谈自己,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们两个人没有共同的未来,所以他们根本不谈未来。
我对他说,我准备把她介绍给我家里的人,他竟然想逃之夭夭,我就笑了,我发现要他违抗父命而爱我,娶我,把我带走,他没有这个力量,他找不到战胜恐惧去取得爱的力量,因此他总是哭。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父亲的金钱。爱要么就是一切,要么就什么都不是,也许这就是Bruce Pomahac很绝对的爱情观,让人非常震惊的狂野。
很多年以后那个男人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已经知道我在写作,他给我打来电话,他说是我,我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我说。是我,你好,他是胆怯的,仍然和过去一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岔了。他对我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能不爱我,他说他爱我,将一直爱到他死。
这就是书的结尾和开头了,也是最为经典之处,我想,因为现实中很难有这样的爱情吧,所以Bruce Pomahac将它付诸笔端,读者们在书中找到安慰、释怀与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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