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是用于爱、慈悲、探索发现世界。投资是为了人生的圆满,而不是为了金钱本身。
读完这本的今日,恰好是女生节。罗杰斯写这部剧给两位可爱的女儿,那我就将它推荐给天下所有的女生,和有女儿的父母们吧。
🐳雯雯🐳7.6/10
《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堪称是一部现象级的科幻作品。从国外获奖到媒体宣传,再到电影《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好评不断。总的评价应该是突破传统科幻题材,人类,地球,探索宇宙。去展示人类自身发展生存中的问题和矛盾,生存环境恶化,过度消耗自然资源,使地球不堪重负。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更多展示的是三个时间,切换不同的场景和人物来推进。故事还好理解,就是有一些参数不太好懂。感觉有点儿晕,再加上时空切换乾坤大挪移。让人不知所措。故事还是能看懂的,还是以人为主体。喜欢开脑洞的尽管来试试。看不见的物质一直都在存在,科学界现在也正式承认,暗物质和引力波,也拍到了黑洞的图片。对于人类来说,探索还远未结束。
从《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来的,《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更像是那部剧的前传。
我终于知道蛤蟆为什么会得抑郁症了,他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骄傲不可一世、狂妄自大、吹牛大王,永远在承认错误→得到原谅→再犯错误。有时我也奇怪为什么这样的人会有水鼠、鼹鼠、獾这样不离不弃的好朋友呢?
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它的三个朋友,身上各自有我喜欢的美好品质。鼹鼠生性善良,活泼且乐于助人,乐天派的性格超级棒。水鼠行动力超强,决定要做一件事就立马去做且始终如一,对待朋友也是刀子嘴,豆腐心,永远不离不弃。獾具有天生的超强的领导才能,善良且有勇有谋,是真正的大智慧。
但结局写的有点仓促了,这样一身缺点的蛤蟆,突然人设转变成了一个谦虚温顺的好人。所以《血色盛夏Summer of Blood》对这一转变做了很好的补充。
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水鼠去森林寻找鼹鼠,然后无意去了獾的家这一个故事,三个朋友在一起玩的好开心啊。另外,对水鼠没能去南方还是有点意难平,不过冒险的事实都好听,但外面的世界不一定适合自己。要是全文都围绕这三只动物来写多好啊,这样的友情太令人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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