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sh and Ecstasy

Flesh and Ecstasy
《Flesh and Ecstasy》,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85年上映。

网友评论

想读这部剧很久了,只是因为我最喜欢的美剧-老友记中瑞秋说这是她反复读的一本剧集.我想,既然这部剧已经被我最喜欢的剧提名了,我就一定要看看它到底好看在哪里.所以我开始了,没想到,我被里面的情节还有主人公的性格吸引一口气读了两天就读完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乔特别清高自傲,完全不把一些基本礼仪放在眼里,就是艾米逼她一起去走亲戚的时候,她还故意和马奇姑婆唱反调说不稀罕别人的施舍啥的,结果害自己没有得到梦寐以求的出国机会,后面贝丝去世,她还觉得为什么她这么辛苦,比艾米辛苦多了,但是却没有艾米过的那么好,出国游学,还收获了美满的爱情,殊不知,这都是因为她不遵循这个世界的规则.可是后来我想明白了,原来乔之所以是乔,就是因为她这样的性格,且她虽然没有和劳里在一起,只是因为劳里不是适合她的那个人.再说,如果书里都是艾米这样的性格,这部剧也不会畅销百余年.编剧有编剧塑造人物性格的原因.但是读者却应该区分出来主人公的哪些品质该学习,哪些性格特点该摈弃.我想,我终于成为了一个成熟的读者. 当然,这部剧也不仅仅就讲了男女生相处的事情,还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比如初为人母的妻子要如何和丈夫相处,比如姐妹之间的相处,都是可供我学习的地方,怪不得瑞秋说这部剧是她反复观看的剧集,从此,它也将加入我的人生反复观看系列了.
min🍀 2.1/10
7 8集能告诉我演的是什么,夏木是犯人还是精神病,竟然还有警察跟踪调查他,都这么闲么。心理医生应该是在找爹,可是你看她都干了什么?
代号 、柒 5.5/10
“希腊精神的完美体现:至高无上的命运已经化为毒蛇缠住了普通人,可即使普通人已经窥知了命运的不可违逆,也要拼尽全力与之一搏。希腊人知道,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不能阻挡命运规定的结局,所以这奋力的搏斗不是为了改变命运,而仅仅是为了向命运显示人类永不妥协的精神。这才是希腊文化中最崇尚的——人的高贵。”喜欢这段话,喜欢这部剧,虽相见恨晚。
杨屾 9.9/10
这部剧粗略地讲解了一些投资纸资产的策略和方法,主要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诱导我们继续教育。 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读的。
君临沐 9.9/10
没有读过类似的作品 像编剧分散又连续的梦境 有时上下集数相连,又有时一章即是一个小故事 总之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些的确写的切实可感 就像书的名字一样,在观看的时候会感觉身处黏稠厚重的Flesh and Ecstasy林当中,是个有别于北方干燥平原,潮湿闷热,各种热带植物丛生,野生动物来回出没的地方。 故事的每一章看似是相同的人物,又总有些细微的时间线的差别,导致这部剧完整故事的每一节也是各自独立的小故事。而且编剧喜欢插叙倒叙等手法,先讲结果,原因再娓娓道来,会在一开始的摸不着头脑中慢慢清楚这一节的故事脉络,了解了故事开头某个谜题的原因。也让故事神秘奇异一些。 通过他人的看剧笔记回想起辛的梦境,梦境虚幻与现实世界因果相连的结果,有点不可思议。 在这部剧中,第一次观看到日军屠城时杀害百姓开肠破肚的细节,第一次不自觉地感受到日军的残暴无人性。
上官天赐 7.6/10
在生活充盈安逸年代,着眼于人生的后半段。深谋远虑,一生定可以活的很好。
中平 7.6/10
郑伟琛 & 简葇,青春的年龄遇到最美的初恋,那时候的回忆也是最美好纯真的。若是初恋引来的一段虐恋情深,是缘是劫,在劫难逃,爱上不该爱的人,是痛苦或煎熬,也得认栽。 难兄难弟的郑伟琛和叶正宸,两个人的恋情都很苦涩甜蜜,我挺欣赏男人之间的友情,只要兄弟需要,不问缘由,随叫随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焚膏继晷 9.9/10
有你的地方才叫远方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或许,你和我一样,很难接受一个事实,这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不属于坦泰尼克号,也不属于罗曼蒂克消亡史,他属于一个小女孩,一个15岁的,还在上初中的小女孩。很诧异,15岁,本来只是一个荷尔蒙萌发的阶段,为什么会有这样让人为之一惊的爱情故事呢?或许,这才是编剧的本意,让我们在这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中,感受它的激奋,恐惧,温暖,最终回归人性,爱,能够战胜一切的恶魔。     我记得《Flesh and Ecstasy》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迪伦的故事却刚好相反。在没有相遇的时候,迪伦只是一个单亲女孩,15岁的世界一片狼藉,再学校受到同学的捉弄,在家里几乎不和母亲交流,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转学离开了,郁闷的迪伦决定去找寻自己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就这样,她踏上了去阿伯丁的列车,而他却依旧做着他的工作,直到火车除了事故,他们才有了交集。当迪伦拼命爬出火车残骸后,惊恐的发现自己时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将迪伦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不久,迪伦就意识到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特地在此等待。    就这样,从他们相遇的那刻,命运就发生了无法预料的转变。之后的时间里,迪伦知道了她死了,而他——崔斯坦,是她的Flesh and Ecstasy,是帮助她渡过荒原的那一个人。接下来的几天里崔斯坦带着迪伦一直在荒原行走,每天都在走,每天的任务是在天黑前走到安全屋,因为安全屋是在荒原唯一能够躲避恶魔的避难所,被恶魔抓住,那就意味着你真正的死了,魂飞魄散了,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天,他们却经了太多要穿过沼泽,翻过大山,还要穿越一条恶魔最多的峡谷,渡过有水怪有肮脏的湖,在这些过程中,崔斯坦一次又一次的保护着迪伦,哪怕自己及遍体鳞伤,崔斯坦的做法感动里迪伦,同时,迪伦对崔斯坦的关心和担心也打动着崔斯坦,就这样,穿过了迪伦内心的荒原,让崔斯坦和迪伦都把对方当做了那个不可或缺的人,到最后,迪伦要回家的时候,崔斯坦答应陪着她,可,崔斯坦最终还是食言了,因为他是Flesh and Ecstasy,他只能送迪伦到达荒原的边缘。迪伦来到另外一个地方,一个称为天堂,称为家的地方,可是她在这里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家,她想念崔斯坦,她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她义无反顾的要回到荒原,去找崔斯坦,他回来了,她按照来时的路往回走,只不过这次是她一个人,她一个人,她一个人再次渡过了那令人恶心的湖,一个人爬过了山,最后,在峡谷尽头的安全屋里,他最终找到了崔斯坦,而此时的崔斯坦正在摆渡下一个灵魂。最后,在迪伦的坚持下,崔斯坦和她一起往回走,一起打破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   故事的最后他们两个回到了火车上,迪伦活了过来,医生把她救出来后她看到了崔斯坦,崔斯坦走到她的身旁,轻轻的握着她的………  .我不喜欢一个人的未来,有你的地方才是我追求的远方。
冯兴琨 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