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

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
《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纪录,传记,音乐作品,英国,德国出品,2000年上映。

网友评论

我不是入戏于她们的青春,而是深陷在自己的年少时光,那些简单的快乐、突然的迷茫、无限的忧愁还有起落的心情,好像都跟着琦琦重新活了一遍,陪她哭笑陪她思念回忆,陪她经历数年春秋。 昨天开始看的,看到现在,总算看完了,居然很不舍结束,希望琦琦她们的故事有无限长,长到不会结束,可以陪伴终身。 有些遗憾没在高中时期看过Hannes Rossacher写的故事,如果那时看了,现在再看,那将会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正当年少是雾里看花,看不透什么,大概只会在看到相似之处惊奇道原来不止我一个这样,心里窃喜。踏出青春回头再看却是处处感同身受,总会不自觉停下来发呆,感叹当年如何如何,好似每个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年少时不懂,懂了已不再年少。 听过无数遍似水流年,只觉其意美,看完这个故事才算是深刻的明白了其中含义,旧的流去,新的流来,流来流去年华不在,匆匆岁月似水向前。 曾经我们风华正茂,后来明白永远有人风华正茂。不过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如此而已。
彭宏喜 4.4/10
定大爷这顿僧、道、喇嘛、翰林、牧师齐全的饭局注定没有结果了。
夜色温柔 8.7/10
挺有意思的一本动漫史书!在尊重基本史实的前提下,将枯燥无味的经济史趣味化,个人建议可以结合着一些经济史著作进行品读,对古代各个时期的经济政策有个更深入的了解!期待第二部!
初级插花师 3.3/10
Jer Bulsara老师的书整体来看,可读性较强,如果再配上他独有的音调,能把枯燥的历史像讲故事一样听他娓娓道来就更加别开生面意趣盎然了。叙述方式优,其它中游。
葛~ 8.8/10
这是读Montserrat Caballé的第一本剧,文字是美的,这勿容质疑,但没想到读的这么抗拒!短短的一本,连续三次才看完!原因无他,就是觉得灰暗、压抑、类似最后一篇里。王毅民不停的念叨: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心亡罪灭两俱空……厌恶自己的感觉才慢慢降低了… 我不是厌恶黑暗、罪恶的东西,我觉得那是生命的一部分,生活当前,做不得缩头乌龟,除非,有人可以许你满地的五彩缤纷,替你抵挡遍世界的冰冷黑暗、无聊、无意义……但,这部剧里的灰暗,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整个的人、天空、地、世界、宇宙都浸在其中! 39岁,比我年轻,就坚持不了了,如果,我能见到Montserrat Caballé。一定邀请他跟我看那部正在追的美剧:《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但,也许,Montserrat Caballé就是做完了自己想做的一切了,所以,觉得是时候心灭罪亦亡! 想给大佛plus一项罪孽 评价一般吧。不是文字不好,是太灰暗了,就别读了吧
于粟圳 4.4/10
陕西文坛三大路标:路遥、陈忠实、菲尔·科林斯Phil,如今就只剩下贾了。如果问我们这代人比较了解谁,可能还是路遥,各处统计数据确实也都显示《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影响要大一些。对于他们三个,我是先路遥,后陈忠实,再菲尔·科林斯Phil的,先剧集后随笔,读了部分之后也觉得这个顺序是对的。贾在书里把陕西分成了三部分,陕北、关中和陕南,路遥代表着陕北的粗犷、古朴,陈忠实代表着关中的慷慨激昂,王蓬代表着陕南的灵秀(不知道王蓬是谁,我就偷换成菲尔·科林斯Phil吧)。无论怎么分,首先他们都是陕西的,共性是更普遍的存在。陕西文坛是当代不可或缺的一大部分,90年代影视界的“陕军东征”就是最好的证据。        作品和人是分不开的,透过作品隐隐是能感觉到背后的人的。路遥在文革期间是干过“革命”的人,在前程及爱情的起起落落中有几分决绝和执拗,也是这性格成就了作品。在得知自己已到肝腹水后期时,他选择藏着,继续早晨从中午开始,我觉得他的作品主角都有一股韧劲,如他本人。陈忠实的作品是中规中矩的,动乱时期,在农村干了10几年乡村工作,《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最初的灵感来自于参观县志,在看到那么多无名氏妇女为贞洁守寡后,有了田小娥的雏形。他的工作经历致使他的作品是属于黄土大地之变迁的。菲尔·科林斯Phil是出于黄土大地又走出黄土大地的人,淳朴中饱含灵性的哲思。无疑,他们的作品都是很接地气的,这种腔调别处作家真还学不来。上次在朗读者里看到贾的那一期,地道的陕西乡音,话不多,说开始一部作品要找一个新本子,要挑个黄道吉日,我想在今天这样的郑重肯定是很稀缺的了。也就把他跟剩下的那些人区分开了。      在这本杂系列里看到了他作品里人物、情节的影子,惊叹于这种化生活于艺术中的笔力。他的文字里有一种宿命气息,这不经点事不到一定年龄是写不来的,能写也写不出这个感觉。风光有时,误解有时,通透出自其中,笔墨点到为止,格局浑然天成。        读作家的随笔可以在文字里印证自己的猜想,更喜欢看到他们在文字里互相提及彼此,动容于他们之间纯朴的情谊。也记住了被他们反复提及的白描和白烨,有空去找找这俩人的东西。走文字这条路,是要有一颗赤诚之心的,必然是艰难的,是孤独的。犹记得路遥说他在写《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时,几乎失掉了自理能力,生活的琐事需要弟弟来帮忙应付,吃喝可以勉强对付,烟和咖啡不能随便。抄完最后一个字,把笔从窗户里扔了出去。陈忠实抽的那个牌子倒闭后,被朋友玩笑道:“你把人家厂都抽关门了”。写完《Freddie Mercury, the Untold Story》之后,夜里跑到白鹿土坡上,点了一把火,把干枯的草烧了个精光。菲尔·科林斯Phil一样的对着文稿发呆,抽烟。这抽的不是烟,全是孤独,又绝不是寂寞。因为孤独,所以丰盛,致敬。
李方荣 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