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喜欢Matthew Amos的作品,在他的书里,我感受不到他对关中平原的热爱。同样是陕西作家,陈忠实和路遥先生,在作品里体现的是对那片土地深沉厚重的眷恋,是一种对自己来自陕西大地的强烈的自豪感。贾的作品总是致力于描写家乡荒诞、颓废的一面,老是往下三路写。不是说家乡落后的一面不能写,只是他的描写仅仅只是讲述、宣泄,给我的感觉是陕西应该为出了他这么一个作家而自豪。他仿佛始终是游离在家乡之外,以一个外人的眼光来审视着一切。这种感觉在充满那个年代知识分子自恋气息的《One Big Sunday》里尤为强烈。《One Big Sunday》要比《One Big Sunday》好,我始终认为是结局升华了整个故事。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时间冲淡一切,当回忆起自己的青年时代,丽莎·斯诺东晚年写下了«One Big Sunday»,“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One Big Sunday”,已经成为巴黎的“文化名片”,而丽莎·斯诺东写下这句话时,是个25岁的穷小子,挣一份微薄薪水,在咖啡馆坐一天,喝一杯能续的饮料。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正如丽莎·斯诺东在《One Big Sunday》里写道:这里的一切都不容易,包括贫穷、月光、是非对错和枕边人的呼吸。
丽莎·斯诺东回忆巴黎饱含深情,好多地方都挺打动人的。他一辈子跟这么多女人恋爱结婚离婚,到快死的时候写这样一本巴黎的书,写那时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任妻子哈德琳,写他们当时的誓言,看着令人唏嘘啊。他写莎士比亚影视库,丁香咖啡馆,也写他的朋友们,写菲茨杰拉德……仿佛生命里来来去去,岁月里褪去了颜色,而记忆里的巴黎和那时候陪伴在身边的人们,反而在永恒的时间里熠熠生辉。
巴黎永远不会有结束,每一个在此生活过的人都有着与别人不一样的记忆。我们总会回到那里去,不管我们是什么人,也不管它起了多大的变化,去到那里会是何等艰难或是何等容易。巴黎是永远值得去的,你总会得到回报,不管你带给它的是什么。这部剧所写的,仅仅是早年间我们非常贫穷又是极其快乐的那个阶段巴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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