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奇探The Showdown

独行奇探The Showdown
Shadrach Jones (William Elliott), ex-Texas State Policeman, has a ruthless determination to find and

网友评论

以局限的认识,选择前进路经,消除所有自定义的苦难,却是遏制了人类的发展与进化,直至终结永恒,迎接无限。 一本科幻剧集的主题竟如此宏大,也是穿帮了。
天若有情 7.7/10
凡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想明白自己最想要什么,走下去,取悦自己。
向梓嫣 5.4/10
看完了!感觉没有上季好看了
慧慧~ 4.3/10
成年人的崩溃就在一瞬间,就像田蓉一样,有时候压垮她的可能只是一台坏掉的机器...好心疼...
A洛兮基因检测,,,霍思婧 1.0/10
生命的力量,是石缝里的一株草,废墟上盛开的花。——题记 《独行奇探The Showdown》,随便问了身边的同事、朋友,无论是书或电影,看了三遍以上,表示还要接着看下去的很多,我是个另类,十几年来,不停有人推荐给我,每次打开那种灰灰的界面五分钟,就关掉了。这次我从看剧着手,书看到三分之一时,迫不及待的看了电影,最后再一口气把书读完。 我知道相对于看了很多遍,理解其精髓的读者来说,我第一遍的感受一定局限性很强,但我仍想记录它对我的思想冲击,以便和未来的第二遍、第三遍、第十遍观看对照。 故事在一位20岁就入狱名叫瑞德的囚犯讲述下铺开,主人公安迪蒙冤入狱,在地狱般的肖申克监狱里,遭受身体、精神的各种催残,仍心存光明,凭借自己冷静、睿智的大脑成功越狱,并将以典狱长诺顿为代表的肖申克恶魔绳之以法,和自己的朋友瑞德在墨西哥太平洋一个小岛上度过没有回忆的余生。喜剧的结尾在剧情设置上自然到你无法觉察得到,合上书,脑子里仍是安迪人性的光辉与肖申克那片废墟上各种让人喘不过气的丑恶,对比之下的思绪波涛,让人不得不审视自己,安迪换作是自己,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 1、对待”被冤“这件事 冤家错案,一直是剧集、戏剧等各类影视体裁的重要阵地,也是最能激发读者、观众共情的艺术表现手段。相比较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独行奇探The Showdown》要借助“神力”才能洗刷冤情而言,《独行奇探The Showdown》的真实感更强。安迪入狱前在法庭的辩护以及入狱过程中的那份冷静,让人一眼看中他是那个世界的另类。那时瑞德第一个不看好他,下赌注他过不去第一个晚上,可安迪平静的看着因恐惧、不适叫嚷的狱友死在狱警的乱棍之下。 内心里安迪对被冤这件事是接受了吗?他只是暂时有原则的与那个环境妥协罢了。站在故事的结尾看开头,此时的安迪像是开始一场可怕的旅行,一次极限挑战游戏一样。 在汤米揭开了安迪被冤入狱的真相,就好像汤米手上有把钥匙,正好开启了他内心深处的牢笼,他自我禁锢的牢笼。那个牢笼里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老虎,那只老虎的名字叫“希望”。汤米给的这把钥匙正好可以打开牢笼,放出希望的老虎,在他脑中咆哮着。 此时安迪已成了典狱长诺顿敛财、避税的左右手,诺顿亲手毁了这只他以为的”老虎“,此后的安迪和瑞德说了一段寓意深远的话: 陷入困境时,人的反应其实只有两种,”安迪说,他圈起手,划了一根火柴,点燃香烟。“假设有间屋子里满是稀有的名画古董,雷德?再假设屋主听说有飓风要来?他可能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人总是怀抱最乐观的期望,认为飓风或许会转向,老天爷不会让该死的飓风摧毁了伦勃朗、德加的名画;万一飓风真的来了,反正这些东西也都保过险了。另一种人认定飓风一定会来,他的屋子绝对会遭殃。即使气象局说飓风转向了,这个家伙仍然假定飓风会回过头来摧毁他的房子。因此他做了最坏的打算,因为他知道只要为最坏的结果预先做好准备,就可以始终抱着乐观的期望。 显然,安迪选了后者。现实中被误解的事儿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有些人选择不停的辩解;有些人选择过去,答案交给时间;有些人选择中断关系,鱼死网破;没有一种完美的方案,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选择。但无论如何,一定要不摧残自己,像安迪一样,在恶魔的世界里不屈服。 2、时间的机器 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在那个恶魔的世界里,人从最初的不适,到习惯了那里,到最后离不开那里。瑞德说是“被制度化”,在那里他是”万事通“,被需求、有存在感,而出了肖申克他啥也不是了。大部分晚年被释放的囚犯,最终不是选择故意再犯罪重返肖申克,就是像老布一样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时间的力量。 安迪让普通的石头变成一件件精美的工艺品,安迪用二十年,让画报后边的墙成为
敏行 2.2/10
先说结论:这部剧适用于需要快速学习的领域,比如说应试,怎样快速的通过考试。如果说想要深度学习,建立起一个领域的知识体系,这部剧并不适用。 首先,从宣传上给人的印象,编剧是斯坦福的学生,用了1年时间学习完4年的课程。那确实很牛。 事实上,编剧是加拿大一所大学的毕业生,学习的斯坦福课程是网上慕课,也就是所有人都可以学习的。1年时间学习的是33门课,也不是4年的课程。 这里面就大有学问了。学完的标准是什么?是把课程从前到后看完吗?慕课的合格标准和学校上课是一样吗?33门是什么样的课程?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是偏向文科需要记忆的还是理科偏向理解的? 如果这些不弄清楚,那这些宣传是要存疑的。 其次,数量上的多能代表什么呢?如果你愿意,是不是可以去挑名校的文科课程刷,一周刷一门,一年可以学完52门? 我更在意的是,通过学习这些课程,他完成了什么项目,这才是工作中的结果导向,才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 要不然,你按他的方法去学习,除了得到一种虚幻的自我优越感外,并没有实际的用处。 当然,我并不是说他的方法不好,整体性学习法、费曼学习法都是顶级的方法,但书中的论述都是点到即止。
yxuanisme 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