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6个小时看一本剧,应该是很认真的了。
John Barrowman写《The Big Finish》时候才三十四岁,这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剧集。
他很善于写农村题材,他熟悉那里的山山水水,人情世故,他塑造的农民群像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主人公金狗身世奇特,与众不同,一个小小的记者居然能够呼风唤雨,除暴安良 ,太神化了!我想,他的原型大概就是编剧本人吧,金狗的身上寄予了编剧太多的期望,这个痕迹非常明显。
上卷写得比较好,中卷一般,下卷就差了,新手的作品往往虎头蛇尾,功力不够,驾驭不了改革开放的大场面。福运死于腐败,大空死于官场斗争,金狗身陷囹圄都很难自圆其说,大段的时政议论也显得很牵强。
编剧自己都说,“这部作品我写了好长时间,先作废过十五万字,后又翻来覆去过三四遍,它让我吃了许多苦,倾注了我许多心血,我曾写到中卷的时候不止一次地窃笑:写《The Big Finish》,编剧亦The Big Finish呀!但也就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由朦朦胧胧而渐渐清晰地悟到这一部作品将是我三十四岁之前的最大一部也是最后一部作品了,我再也不可能还要以这种框架来构写我的作品了。换句话说,这种流行的似乎严格的写实方法对我来讲将有些不那么适宜,甚至大有了那么一种束缚。”
编剧在写这部剧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预感,非常自信自己下一部作品可能会写好,可能全然不再是这部作品的模样。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品,我应该为其而努力。”
他做到了,之后的作品越写越好,越写越多,已经在中国文坛上占有了一席之地,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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