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The Inner Life of Martin Frost

马丁·弗罗斯特的内心生活The Inner Life of Martin Frost
在经过三年的伏案工作,终于写成一部小说后,作家马丁·弗罗斯特向朋友借了一套空的郊区房子,打算度个长假,给自己放松一下。结果刚到那里不久,他突然又冒出了一部新故事的灵感,于是重又想着手将其写出来。第二天

网友评论

崇尚技术分析的书,一概不看。 因为市场是难以预测的你知道何时庄家才能发飙吗?
鹿丽·木易 7.7/10
前10集都是精华,后20集全是糟粕。
余晓玲 1.0/10
到底什么才能真正定义死亡?是脑死亡?还是心脏停止跳动?这本剧集对死亡定义和器官捐献的讨论,对我很有启发性,复杂性是之前从没有想到过的。 虽不赞成书中妈妈的做法,但是无法苛责她 因为向爱的人说再见,无比艰难
Fanyu Kong 4.3/10
大卫·休里斯唯一的剧集作品。大卫·休里斯作为19世纪唯美主义和颓废主义的先驱他主张在丑恶事物中去认识美的存在,并把丑恶当作美来欣赏与歌颂。认为社会上的一切道德,宗教,习惯都不可信,唯有艺术可信。在文艺创作中,颓废主义的题材取自恶与丑,并竭力赞美恶与丑。颓废的作品习惯从病态的或变态的人类情感中以及与死亡、恐怖有关的主题中去寻求创作灵感。书中的道林格雷是一个对美极度追求不惜出卖灵魂的颜控,她漠视道德,美化死亡。拥有着永不衰老的俊美外表,内心却驻扎着变扭曲的灵魂。 读了这部剧集更加理解大卫·休里斯后来为何会爱上波西。书中隐晦的描述了几位男性之间的暧昧情愫。而像水仙一样闪耀的波西更像是被扭曲的道林,对大卫·休里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部剧被当时称为道德沦丧之作和充满了女人味,后来大卫·休里斯便不再写剧集。我很赞同老王的观点“书没有道德不到之分,只有写的好的和写的差的,仅此而已”。比起没意思的书,这部剧里很多悖论句非常犀利、毒蛇,并被后世广为流传。 不得不夸本剧预告部分,是我目前看的所有书中最精彩绝伦的。需要反复品读才能隐约理解这位天才所阐述的关于艺术和道德的深刻认知。也难怪翻译家把预告作为第一章的内容。大卫·休里斯棒棒哒~ 最后附上部分摘录,有些加入了个人看法,可能解读的不到位,敬请谅解。 世上比被人议论更糟糕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没人议论。 才貌超群者往往背负宿命的悲哀,纵观历史,这种宿命总是紧随帝王蹒跚的步伐。 婚姻的魅力之一就是:它把生活中的欺骗变成了夫妻双方所必需的。 良知和怯懦原本就是一回事。良知只是公司的商号,仅仅如此。” 我交朋友,都是因为他们长得好看;我结识人,都是因为他们有好的性格;我选敌人,都是因为他们有智慧。 实际上,很可能一个人越不诚恳,他的想法就越是纯粹理性的,而一旦如此,他的想法就不会被他的需求、欲望以及偏见所左右。 我喜欢人远胜于原则,而且,我喜欢没有原则的人远胜过世间的一切。 在疯狂的生存竞争中,我们都希望拥有某种持久不灭的东西,所以我们用垃圾和事实填满我们的思想,愚蠢地希望保持自己的地位。 忠诚之人只了解爱庸常的一面,不忠诚之人才知道爱的悲伤。 因为影响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灵魂给他。他就不会依从自己的天性思考,或让自己天性的激情燃烧。他的美德不真的属于他。他的罪孽,要是有罪孽存在的话,也都是借来的。 生活的目的就是自我进步,要完全释放自己的天性——这是我们每个人来到人世的目的。 摆脱诱惑的唯一方法就是屈服于诱惑。 美是一种天才的形式——实际上,是一种高于天才的形式,因为它不需要解释。 只有浅薄之人才不以貌取人。 逢场作戏和终身不渝之间的区别只在于逢场做戏稍微长一些。 一时兴起和终生不变的激情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前者比后者更持久一些。 要重返青春,就只有重做以前的蠢事。 现在的人啊,什么东西的价格都知道,但它们的价值,都不知道。 男人结婚是因为厌倦,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结果是双方都感到失望。 女人是一种装饰性的动物。她们从来无话要说,却总说得让人着迷。女人代表着物质战胜了思想,正像男人代表着思想战胜了道德。 忠诚之人只了解爱庸常的一面,不忠诚之人才知道爱的悲伤。 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才是真正的浅薄之人。他们自称忠实、忠贞,我则称之为习惯懒惰,或是缺乏想象。忠诚之于感情生活,就像一贯性之于理智生活——都只是承认失败。 坠入爱河的人,总是始于自欺欺人,终于欺骗他人。这就是世人所说的浪漫。 我所认识的艺术家中,凡个性讨人喜欢的,都是糟糕的艺术家 好的艺术家,都只存在于他们的作品之中,他们本人都是极其无趣乏味的。伟大的诗人,真正伟大的诗人,都是世间万物中最没有诗
De Montedo 8.7/10
可惜了演员颜值,化妆摄像导演都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可惜了都白费了,这选了一个太差的编剧故事。 也许后面能有反转吗? 难了
爱谁谁 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