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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曾误交匪类

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初相识时我因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