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超市里,我找到了不少幸存的姨妈巾,那玩意儿不重,所以带了挺多的。
我们商量好了换变异鼠肉,因此过完秤后,便领到了四斤多的干鼠肉,冻的硬邦邦,切成一条一条的,拿在手里都可以当铁棍用。
鼠肉旁边,就码放着猪肉,散发出一种风干猪肉特有的味儿,这种气味儿,在末世以前绝对不受欢迎,但我四个多月没碰猪肉了,此刻再闻见这种味道,却只觉得诱人无比,不禁暗暗吞了吞口水。
一边的古蓉见此,笑了笑,说道:“这些妖爪的兑换比例不错,用它们换两斤猪肉吧。”
巫流不怎么挑食,闻言道:“换变异鼠,可以换六斤,猪肉多浪费啊。”能把活人的血喝干的人,你能指望他有多挑食?
古蓉闻言却只说了一句:“小河想吃。”紧接着二话不说就将爪子换了,气的巫流干瞪眼。当然,他瞪的不是古蓉而是我,满脸写着:就你事儿多的表情。
拎着猪肉,我心里别提多感动了,末世以来,见多了自私自利,为了活命儿泯灭人性的事。古蓉是个头脑很清醒的人,我没想到,她会因为我一个眼神,就去做一笔‘并不划算的买卖’。
“谢谢。”
她笑了笑,道:“不客气,还有时间,接下来我们可以多打一些。”
第一次打猎没有经验,所以我们有些狼狈,但回别墅后,古蓉将众人召集在了一起商量新的打猎策略:“我们需要对打猎的队伍重新做一下安排,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效率,现在麻烦告诉我,你们在队伍中的角色。”
丁华剑旋即将众人逐一介绍,古蓉听完,最后只留下了四个人:丁华剑,疤痕眼、光头,还有一个黑皮肤的年轻人。
在这个队伍中,这四个人都各有绝活。
丁华剑和疤痕眼,都是枪法极准的人;那个光头祖上是屠户,擅长处理雪妖,速度很快;黑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