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暗得意。
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吃饭最能看出主人的生活品质,能很好地向客人展示实力。
公孙瓒常年戍边,以掠夺北地牧民为乐,时常劫掠那羌人头领之财货,极是豪富——这酒宴,便是专门给这些使臣开开眼界的。
仗,估计是打不起来,但逼还是要装的。
“先生见谅,仓促准备,都是些寻常吃食,招待不周。”
话是这么说,但这公孙瓒的眉毛高高翘起,显然对自己的招待极为得意。
这一顿,不管是餐食用料、烹煮方式,甚至是那些充作餐桌的美婢,都是精挑细选。
这也是个小陷阱。
若是田畴夸赞这美食丰盛,公孙瓒便要细问刘虞日常吃些什么饭食,然后冷嘲热讽一番;而若是田畴顺着公孙瓒的话,说这顿餐食一般般,那公孙瓒便要细问,那比这些菜式还要美味的食物到底是何物?
这一切都是为了报上一次田畴将那严纲驳倒的一箭之仇——你不要看公孙瓒这大大咧咧的样子,很小气的!
便只见那田畴刚刚从那桌上的食鼎之内撕扯下一大块肉塞入嘴中大嚼,听闻公孙瓒的话,也不以为意,却是扭过头说道。
“将军多虑,某自代郡前来时,有乐师于野奏《韶》,吾尚不知肉味也。”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昧。
田畴的意思很明确——旁友,你千万不要为这一顿只是粗茶淡饭而内疚,反正我刚刚失去了味觉,好不好吃咱也不知道,我就大方地原谅你了。
对此,公孙瓒只能狠狠翻了个白眼。
原谅你个哔哔哔!
谁信呐?谁信呐?要不要脸?要不要脸?
你一个人都快干掉一整只鹿腿了好吗!
啧,发飙失败。
田畴都把圣人孔子的典故都搬出来了,公孙